名 称:2013乌兹别克斯坦中国商品展览会
地 点: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市贸易展览中心
时 间:2013年8月21日—8月23日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乌兹别克斯坦国家工商会
展品类别(综合类)
轻工类:家用电器、电子通信、纺织服装、工艺品等轻工消费品为主
重工类:机械制造业、建材、化工、五金、农业机械与技术等机电产品为主
展会简介
乌兹别克斯坦是中亚人口最多的国家,自然资源丰富,是独联体
中亚五国中经济实力较强的国家,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是“四金”:黄金、“白金”(
棉花)、“黑金”(石油)、“蓝金”(天然气)。但经济结构单一,加工工业较为落后。农业、畜牧业和采矿业发达,棉花产量占前苏联的2/3,生丝产量占前苏联生丝产量的49%,洋麻产量占前苏联的90%以上,羊羔皮、蚕茧和黄金产量分别占前苏联的2/3、1/2和1/3。轻工业不发达,62%的日用品依靠其他共和国提供。矿产资源丰富,矿产资源储量总价值约3.5万亿美元。主要出口棉花、石油、天然气、及有色金属,进口机械设备、食品、工业原料等。
2012年是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建交20周年,20年来中乌关系发展非常顺利,两国关系得到了健康、快速、全面的发展。随着两国关系的不断发展,双方经贸往来与务实合作呈现出勃勃生机,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双边贸易额连续实现跨越式增长,中国已成为乌兹别克斯坦第二大贸易伙伴和第一大投资国,据中国海关统计,2012年,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双边贸易额28.75亿美元,同比增长32.75%。其中,中方出口17.84亿美元,同比增长31.27%;
外资优惠政策:目前乌兹别克斯坦对于外国投资在法律上已经没有任何障碍。外国投资者可以直接投资,可以买私有股份公司的股票,甚至拥有公司100%的股份(但合资企业仍是目前吸引外资的主要渠道),国家保障并保护在乌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投资者的权益,乌“外资法”规定:国家给予投资者以担保,保护外国投资者的利益。如果乌新颁布的法律有不利于投资者的条款,投资者可在自其投资之日起10年内继续延用投资时有效的旧法律,同时也可以选择执行新法律中对自己有利的条款。“投资法”要求任何国家和地方行政机关都不得干预外资企业的合法经营活动,对外资企业的资产不得实行国有化。外国投资者有权决定投资的所有权、使用和支配权,外国投资者的利润及红利可以自由汇出境外、进行再投资或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展会规模
展场设室内标准展位100个,参展企业80家。室外场地500平方米。
相关活动
(一)招待酒会及文艺演出。
(二)乌国投资环境介绍会。
(三)市场考察。
展品运输
展品于2013年7月1日前统一集中到新疆,由组委会指定的物流公司负责运输至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贸易展览中心。
2013乌兹别克斯坦中国商品展览会组委会
二0一三年二月十六日